【碩士班】提前入學(112-2)之新生,請於113/01/29(一)前將指導教授名單送交系辦。
指導教授名單繳交注意事項 2024/01/18更新
碩士班新生經放榜確認錄取後請儘早開始尋找學位論文指導教授(註1、註2),並須在選定指導教授後,填妥「
指導教授名單通知書及同意書」,且經指導教授簽章(註3),
提前入學之同學請於1/29(一)前;一般甄試及考招生請於新生入學第一學期「初選課程」開始日前(約8月下旬,每學年確切繳件截止日期和相關資訊在7~8月公告於本系所網頁)送交電機系辦公室。
註1:指導教授身份別:各組學生的指導教授須是
該組的專任教師,例如:甲組學生的指導教授須是電機系甲組的專任教師,各組專任教師名單請參閱
系所網頁「師資介紹」的「通訊資訊組(甲組)」、「系統與控制組(乙組)」、「電子組(丙組)」、「系統晶片組(丁組)」內容。
註2:教師聯絡方式:師資簡介和聯絡資訊請參閱
系所網頁,若需與教師聯繫可自行寄信到教師電子信箱或撥打電話到教師個人辦公室;教師不會整天在辦公室中,若暫時未聯絡上需持續寄信或打電話到有回應為止;若想與教師視訊或見面討論須事先約好時間。建議先擬定研究方向和主題,可和與自己研究方向較相近的教師約時間洽談,有助於指導教授的選定。
註3:「指導教授名單通知書及同意書」的「指導教授名單」資料填寫方式如下,
新生請填妥灰底的「主指導」教授區欄位:
(一) 「符合指導教授資格」欄:勾選「第1項」。
(二) 「教職員證號」欄:免填。
(三) 「服務單位」欄:請填「中興大學電機系」。
(四) 「級職」欄:參閱系所網頁(http://www.ee.nchu.edu.tw/)「師資介紹」,填「教授」或「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五) 「最高學歷」欄:填「博士」。
(六) 「電話」欄:填「04-22840688」。
※學生如逾期未繳交指導教授名單而致影響相關學生事務之辦理,後果自行負責。